重视节水规章制度的建设
建立节水工作长效机制
黄山市城市节水办
我市于2009年3月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命名为第四批“全国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这标志着我市节水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节水创建工作取得了成绩,但是节水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性的工作,为巩固节水创建成果,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我们一是首先重视节水规章制度的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建立节水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地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水的利用率;三是养成了良好的节水习惯,不浪费水资源;四是做到合理地用水、高效率的用水,用完善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积极引导全市人民自觉节水的意识,形成全民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和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下面就将黄山市节水方面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市水资源基本情况
我市水资源总体较为丰富,但也存在着时空分布不均、季节性缺水和污染性缺水等问题。目前,一方面是地面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并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这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同时进一步加重了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是季节性缺水,使得水资源更加紧缺。今后,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工业、农业及园林绿化用水量的不断地增加,缺水将会更加突显。2010年的西南干旱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合理利用水资源,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节约用水是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关键所在。
二、落实节水措施,管理工作到位
1、为科学规范地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我市编制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等有关专业规划,发布了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近年来,我市投入数亿元改造城区老、旧供水管网,减少水的管网漏损;结合南方山区城市的特点,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在新建小区、校园、企业进步推广雨水利用等节水工程,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10%;工业企业继续加大投入,进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严格按照黄政[2007]27号文关于《关于印发黄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一是实行地表水、地下水计划开采, 2010年关闭了三家企业自备水源开采资格(黄山市精壮水泥厂、黄山市金竹人造板厂及黄山市军分区招待所),三家企业的年用水量为5200吨,;二是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超计划用水加价管理,2010年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为5.5万元,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为8.6万元,以上收费均上缴市财政专用帐户。另外,我们还将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等,通过建立和完善节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与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和单位完善节水规章制度和措施,切实将节水措施落到了实处,实现节水管理工作到位的局面。
三、高度重视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推动节水工作全面发展。
1、为积极主动开展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活动,推动我市节水技术进步,大力促进企业节约用水,推进我市创建节水型企业步伐,2010年黄山市华兰科技有限公司、市华惠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市锦峰实业有限公司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省节水型企业称号,为创建节水型企业持续深入的开展起到了推进作用。
2、为确保城市节水宣传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爱水、惜水、节水的意识,在全市营造节水氛围,巩固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黄山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宣传工作,发文至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直各局以上单位等,确保每年度的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正常开展。
3、高度重视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从而不断提高节水管理工作。2010年9月和12月,积极参加了在浙江舟山召开的第二十三届南方城市节水工作会议和南京召开的“全国城市节水工作经验交流会暨中国水协节水委年会”会议,通过与全国同行学习和交流,对我市今后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拓展了思路,同时对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南京交流会议上,我市胡转运、甫丽君、邵誉军三位同志还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城市节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2010年5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由省建设厅举办的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强化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保证了执法人员培训率达100%。
虽然我市已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节水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深知节水工作任重道远,为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我们将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型管理工作,为推动黄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