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创建五强化 推动节水新跨越
昆明滇池流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之一。多年来,围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我们主要从“五个强化”入手,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创建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始终把城市供水、节水、水污染防治和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牢固树立正确的创建理念,坚决克服走过场、搞形式,注重创建过程和创建实效,通过扎扎实实抓创建,努力推进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2008年以来,随着全市“四创两争”工作的全面推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一步提速,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总指挥部,以及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大了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主城四区政府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成立了创建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健全了工作网络,完善了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结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要求,修订下发了《昆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把创建任务逐一细化,明确到单位和个人,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多年来,我们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节约用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让节水宣传进广场、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节水网站、节水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节水宣传;三是抓好节水法规的宣传,将法规宣传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将节水相关政策法规汇编材料印发到各用水单位;四是开展节水科普宣讲,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学校,进行节水科普宣讲,发放节水宣传资料,向广大师生普及节水常识、宣传节水经验,开展节水签名活动。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节约用水已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全民节水意识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法规建设,注重规划引领
先后出台了《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开展城市节水、供水和地下水保护等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保障。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城市(主城)节约用水专业规划》、《昆明市城市(呈贡新城)节水专业规划》,明确了城市节水的目标和措施。
四、强化节流优先,坚持多措并举
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按照《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自2007年开始,所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都必须按照节水“三同时”要求,同期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纳入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查。截至2010年12月,有879个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通过了节水“三同时”审查,已全部要求同期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其中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有417个项目。
实行计划与定额用水管理。自1982年起,昆明就对城市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已将主城区内的2500多个城市非居民用水户纳入了计划用水管理,并签订《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每年两次编制、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并实行按月考核,对超计划的用水户,严格征收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
对居民用水严格实行阶梯水价。自2002年起,对完成“一户一表”、“改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全市47万户居民用水户实行了阶梯式计量水价,通过经济杠杆作用,增强了广大居民用水户节水的自觉性。
稳步推进企业(单位)的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我市已有62家企业(单位)被授予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18.78%,30个小区获得节水小区称号。
深挖工业节水潜力。通过开展清洁生产,限制高耗水项目,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同时,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查重处违规偷排等违法行为,城市工业废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
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用水器具销售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专项检查,从源头杜绝淘汰型用水器具的销售。深入各企业、单位和居民社区进行宣传,对用水器具进行检查,对在用的国家明令淘汰型用水器具进行限期整改。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管理,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进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探测、改造和检漏力度。2007年,我市开始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探测,查明主城地下管线总长8180公里,并建立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加强检漏工作,对昆明主城二环路以内供水管网实行一年两检,对二环路以外供水管网实行一年一检。极大地减少了供水管网漏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考核标准和要求。
有效保护地下水,积蓄利用雨水资源。对滇池流域地下取水进行清理整顿,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地下水水井实施全面整治和封停,禁止新开凿地下水井。2008年以来,已封停地下水井296口,切实保护了地下水资源。积极开展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建设雨水利用示范工程。自2009年9月开始,对符合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新、改、扩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目前,我市建成的东、南、北二环快速道路系统和11条城市道路的改扩建工程都配套建设了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五是强化截污治污,实施重点突破
全面推进以滇池治理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一湖两江”(滇池、长江、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全面截污、全面禁养、全面绿化、全面整治“四全”工程,实施“环湖截污和交通、外流域引水及节水、入湖河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六大工程。完成了主城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改扩建,昆明主城区污水日处理规模从55.5万立方米提高到110.5万立方米,出水水质全部提升为国家一级A标;建立“河(段)长负责制”,对36条主要出入滇池河道和84条支流沟(渠)开展综合整治。通过不懈努力,滇池入湖河道水质明显好转,滇池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积极实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是大力开展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回用于城市河道作为生态景观补充用水。同时,通过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将水质达标的再生水供给周边单位、小区、公园和市政绿化用水、景观补水、冲厕用水等。二是积极推进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鼓励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在全国率先制定和实施了再生水利用补助政策,切实加强对运行的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监管工作。截止2010年底,我市已建成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265座,总设计处理规模达9.05万立方米/日。通过强力推进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作,目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