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据了解,根据《扬州市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邗江物价局依法组织了价格调整听证会,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邗江区集中区域供水(包括杨庙镇、汊河街办)自来水价格作如下调整:
1、民用水价格为2.50元/吨;
2、工业、商业、建筑业生产用水价格为2.90元/吨;
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4.00元/吨。
上述自来水价格为最终到户价,从2009年4月1日起抄见水量执行,同时停止价外征收费用。请扬州市江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按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