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灵台县召开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办公室、物价局、建设局、广电局、街道办、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和组织的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代表共40多人参加会议。这次听证会是根据《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和《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灵台县自来水公司申请,灵台县建设局申报,并报经县政府同意组织召开,符合法律依据。会议听取了灵台县自来水公司关于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的申请报告,物价局关于自来水公司水价调整初审意见的报告,与会代表分别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最后经会议讨论,原则同意灵台县城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的初审意见。
代表们认为,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担负着灵台县城区和水厂周围二镇一乡九村2.9万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供给任务,近年来为灵台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各行业物价上涨,公司运营成本增加,网管设施老化,供水网络扩大,人员流动加剧等问题影响,企业负担越来越重,亏本经营状态明显,灵台县供水事业处于严峻形势。因此,自来水公司提出水价调整意见合情合理,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规律,同时水价调整可以促进灵台人民节约用水意识和环保意识,为今后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布局和快速发展以及全县人民用水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代表们建议,水价调整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关系到人民生活需要和诸多行业发展,在调整过程中应全面考虑,充分论证,有效核实,严格监管,实现灵台水价调整改革成功;同时确保老百姓、个体户、经营企业从心理和实际能力能够承担。要以国家水价改革意见和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指导,以促进灵台县水事业发展、充分体现供水商品价格为目标,以审核的企业供水成本为依据,以周边县市已调整水价为参考,做好这次水价调整工作。希望自来水公司要借此机会,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增效,提高员工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水供应各环节管理,实现经济效益和人民满意双成果;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水资源保护和采集力度,为灵台人民用水安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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