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协 | 协会机构 | 协会动态 | 水业新闻 | 热点专题 | 行业手册 | 招标信息 | 会展信息 | 学术论坛
企业之窗 | 求职招聘 | 行业论文 | 行业专家 | 书籍下载 | 工程范例 | 行业分析 | 下载专区 | 会员专区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制度
     组织机构
     第一届理事会
     主要领导
     省级协会
     协会会员
     联系方式
    水协机构           更多
 秘书处
 科学技术委员会
 供水专业委员会
 排水专业委员会
 节约用水工作委员会
 设备材料工作委员会
 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
 企业文化工作委员会
    协会会员            更多
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
辽宁省城镇供水协会
天津市供水管理处
天津市城镇供水协会
河北省城镇供水协会
太原市自来水公司
呼和浩特市自来水公司
包头市供水总公司
    地方水协            更多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天津市水协
  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内蒙古水协
  山西省城镇供水协会
  黑龙江水协
  吉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江苏省城镇供水协会
邢台水价、污水费明年起调整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发布时间: 2009-04-23  【进入论坛】


从2009年1月起,邢台市将执行调整后的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57元调整为1.80元。

根据邢台市物价局近日发出的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居民生活用水、其他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57元调整为1.80元;其他类用水价格(行政事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宾馆餐饮业服务业)合并调整为3.80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11.00元;城市低保户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含)之内,按1.57元收取,超出部分按1.80元收取。

据悉,随水价征收的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仍按原来规定标准执行,也可按照行政执收单位委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征收。调整后的供水价格于2009年1月起执行,即2008年12月25日抄表后执行。

另外,自明年1月起,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也将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0.45元调整为0.65元。城市低保户以每户每月用水5立方米计算,5立方米以内(含)按调整前污水处理费标准(0.40元)征收,超过5立方米以外的用水部分,按调整后的标准征收。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9164号-1 京ICP备12049164号-2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805
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导航 - 投稿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