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将开征污水处理费了,记者昨日从物价局获悉,10月1日起,同安区和翔安区的综合水价将进行调整。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水价包括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此次水价调整主要是因为同安区和翔安区的综合水价存在原水价格过高、终端自来水价格高低不一、污水处理费尚未征收等一些问题,已不适应两区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在市物价局调研的基础上,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市政园林局和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成本测算、听证论证、汇总分析后,已基本理顺两区的综合水价,目前调整方案已报市政府批准。
调整后的水价分别为:
汀溪水库:原水价格由现行的0.32元/吨和0.95元/吨,统一调整为0.50元/吨;
翔安区的舫山水厂、新店水厂、大嶝水厂及同安区洪塘镇的洪塘水厂所供终端自来水:民用水(含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商企业用水价格统一下调为1.80元/吨(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基数内外两种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2.80元/吨;
同安区民用水(含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价格从每吨1.60元调整为1.80元,居民生活用水仍实行基数内外两种价格;
翔安区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民用水(含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吨1元,工商企业用水每吨1.20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1.50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基数内外两种价格,是指每户每月基数内用水量15吨以内(含15吨),水价为每吨1.80元,基数外超15吨以上,水价为每吨2.30元。
“这是我市推行节约用水在价格政策上的一个具体措施,岛内已从1999年开始执行。”该负责人说,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6个行政区域都将执行这一政策。
这位负责人还称,综合水价调整后,有利于同安区和翔安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这些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节约水资源和城区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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