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
中国水价改革的第一步是水权明晰,建立水权交易一级与二级市场,令水成为一种商品,让“经济人”意识来约束用水。
去年12月,水利部颁布了《水量分配暂行办法》,从今年2月起开始实施。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和2006年颁布实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都在初始水权分配的关键环节上完善了法律制度,这两部法规标志着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已经基本建立。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当时说。
该文件首次对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机制作了较全面规定,逐级分配确定各行政区域生活、生产用水份额,有望全面激活中国水权交易一级与二级市场,最终促使节约水资源。
通过水量分配,《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建立了水权一级市场,水的使用权分配给各省市,使用权的交易就可以形成水权二级市场。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实施后,一些水资源不够用的省市,只能向水资源富余省市买水,这样,各省市用水就有总量控制意识,在发展中会考虑用水的经济性。
第二步:推行阶梯式水价
我国城市水价由水资源费、城市供水价格、水利工程费及污水处理费四部分构成,发改委价格司官员曾表示,水价调整重点将放在提高污水处理费上。
分析人士认为,水价提高首先启动的将会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逐步推行阶梯式水价。
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对用水者按用水量分阶段征收不同价格的水费。用水量超过一定额度后,水价随之上浮。“超得越多,水价越高”。
目前,在南京、宁波、青岛、福州等地已经陆续开始试行这种计价方式。
建设部在《城乡缺水问题研究》中认为,我国目前水价偏低,水费仅占工业成本的0.1-0.4%,占居民生活费用不足0.5%,应逐步提高水价,以达到水费占家庭收入的2.5-3%左右为宜。并应实行水价累进制,以减轻低收入的家庭负担,并可促进节约用水。
水利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人均生活用水量为70立方米,若水费收入比达到2.5%,平均水价应为 4.92元/吨。比起大中城市1.52元/吨的平均水价,未来上涨的空间也超过200%。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处长唐铁军出席“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根据该论坛网站消息显示,唐铁军透露,各地已经将水价列入涨价目录,会在今年择机推出水价涨价的措施
上一页
页码:[<< 1 2 ]
下一页
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