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13日在京表示,今年中国将加速资源产品价格调整,其中包括水价和治污成本将提高。
8月13日,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就“中国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召开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招待会,胡四一在会议间隙表示,随着水务市场化进程推进,水价越来越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部分水价偏低地区今年有可能调高水价。”
此前,建设部在报告《城乡缺水问题研究》中指出,水价的上涨空间应该超过200%。
分析人士认为,结合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水价市场化改革路线日渐明晰。
十三个贫水国之一
我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8亿m3,位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水资源2200m3,不到世界人均占有水量的1/4,名列世界第121位,是世界十三个贫水国之一。
目前,水资源紧缺的另一面是用水量持续增长,缺水形势日益明显。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在“中国-西班牙水论坛”上透露,在正常情况下全国年缺水总量为300亿-400亿立方米,每年有1亿~3亿亩农田受旱,669座城市中有400余座供水不足,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
建设部就《城乡缺水问题研究》课题发表研究报告提出,根据国外一些资料分析,只有水费占家庭收入2%以上时,居民才会关心用水量,达到2.5%时,居民会重视并注意节水。2006年,35个大中城市的水费支出仅占可支配收入的1%,相当于国外平均水平的一半。
水价不能反映用水真实成本的原因是与“水”没有市场化相关的。2002年新《水法》颁布实施后,水资源管理已经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但在实际上,水在跨行政区域之间还没成为一种真正可计量交易的商品,多用一点少用一点,经济成本没有任何区别。
赞成水价改革的经济学家认为,“水”不能市场化导致水价不能反映用水的真实成本,加上河流流域与行政区域的交错,“水”不能作为商品在富余与短缺地区之间充分流通,限制了用水效率。
水价市场化改革
从2005年开始,水价改革正式被提上日程。
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建议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规划》主要提出两点:第一,建立国家水权制度,明晰初始水权,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第二,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城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和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应加大水资源费调整力度,并调整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规划》为水价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调整方向。
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闭幕式上表示,2008年将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
此后,部分缺水城市相继提高了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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