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舆论风暴来临之前
李智慧
8曰27日上午,一声爆炸之后,震惊世人的邵阳市自来水公司纵火案迅速登上了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的头条。随着媒体的深度挖掘,长期不为公众所知的供水企业冗员问题(媒体称之“职工世袭编制”)开始浮上水面。可以预见,继水价调整、水质标准等公共话题之后,以“职工世袭编制”为新话题,针对供水企业的又一轮口诛笔伐即将到来,处于体制底端、缺乏媒体话语能力的供水行业,将再次面临公众舆论的声讨。
无人,无以成事业;人多而冗,事业因以废。富余人员,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沉重的负担。究其根源,首先是国情所致,我国人口基数太大、待就业人口过多而经济不发达、就业岗位供应不足;其次是体制的安排,机构改革、事业单位转制、复转军人安置及其家属就业等,都要首先由国有企业来承接,但历经20多年改制,国企数量锐减,供水企业渐成“独苗”,不得不集中承受这一压力;三是各级领导的安排,老话说“皇帝也有两门穷亲戚”,由于供水企业的大量岗位对学历的要求不高,因而成为领导干部安排三亲六故的重灾区。此外,职工子女也需要就业。
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上述现象就越突出,最后传导给基层企业,领导班子内外交困,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压力:
一是数量庞大、政出多门的“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打招呼,如果不接受,必然得罪人。供水等公用企业在经营中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极多,如果得罪了他们,在日常运营、争取政策支持、水价调整等许多方面就很容易遭到刁难,在个人发展方面遭受报复。西部某首府城市供水企业的负责人,因对市领导的有关安排长期拖着不办,企业职工的数量确实合理了,但在改制时的人事安排方面,就遭到了压制、排挤。
二是配合落实复转军人安置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对军人的尊重,安置复转军人原本是国企应尽的社会责任,但在普遍存在冗员的情况下,供水企业越来越难以承受。笔者近日去海南水务行业调研,一家200多人的企业2011年一次性安置了40余人,历年另有接收。山西一家大型供水企业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复转军人家属的劳动状况则大呼“接受不了”。鄂北一家企业的老总向笔者透漏他的“好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费用(性质类似罚款),拒收一人支付5万元,这样企业每年都要付二、三十万元。这位老总高兴地说:“表面上看是付出了一些代价,但实际上很划算。”
不安排不行,安排也不行,直接后果就是人满为患、职工收入低。广西、海南、新疆等多地水司存在着如今已经罕见的“轮岗”现象,职工交替上班,期间半年、一年不等。与此相伴的是低工资,乃至超低工资。海南某县供水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为680元,待岗工资仅为60元,职工不断上访,但企业无力解决。豫西某企业日供水量4万多吨,职工达600多人,人均工资很低,但人工成本占经营总成本的40%,市委为此专门召开常委会议,下决心“不再给这家企业安排人”,多年下来,人数减少了,但职工的年龄结构形成了断层。沪上一家供水企业,职工年收入在2006年就达到了7万多元,鲁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参观之后说,我们两家的供水量、水价和资产规模都相当,但他们的职工收入水平是我们的两倍,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只有我们的一半。
“安排”的另一个后果是企业管理的难度加大,恶化了职场环境。川南一家供水企业的副总经理告诉笔者:“我在企业干了三十年,随着人员的增加,特别是职工子弟的增加、内部通婚等,人际关系的复杂度呈几何级增加,就象蚕蛹一样纠缠在一起,我们批评人,一不小心就会得罪一大批人,得罪了还不知道。想推动一项很小的改革,难度都很大。”赣中某企业的一把手说:“对这个我有办法。我一上任就开全体职工大会,说‘我知道能到供水公司的人都很有关系,但是我能当经理,你们当职工,是不是说明我的关系更硬?所以请大家遵守规章制度,干好自己的工作’。”笔者道:“这不是黑社会手段吗?”那位一把手叹道:“上一任经理就是被职工打跑的,我这是没有办法。”
“安排”产生的一个突出现象是想要的人才进不来、进来留不住。特别是企业急需的给排水专业毕业、新工艺操作、水质检测等技术人才,因工资过低不愿来。关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说:“都说大学毕业生找工作不容易,但来了一段时间就走了,一方面是工资低,但更重要的是没有背景就会受到其他职工的排挤,干不下去。”
“安排”还引发了一个往往被人忽略的问题——加大了公众对供水企业的不信任,增加了水价调整的难度。一方面,依据水价成本监审办法,供水企业超过人员定额的富余人员的工资不得纳入核定范围,但实际上富余人员也是需要吃饭的;另一方面,公众对这一规定的可行性心存猜疑,并且形成了“涨水价—涨工资—涨水价”的心理逻辑,对正当的水价调整也加以反对。相比发达国家的水价2~3年调整一次,我国水价的调整频率多为5年左右,但10年未调者也不鲜见。海南陵水县的水价2000年调整为0.95元/立方米,12年未调。
上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积累起来,积重难返的局面,最后在系统性困境当中“集体沦陷”。供水企业是水务产业链的主链条、核心环节,正常收入及人的方面出现了问题,供水乃至整个水务产业链的服务层次都上不去,就会愈加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愈发成为公众批评的对象、体制的包袱,最后沦为弃儿。2002年至2007年间,许多地方政府以改革为名,对水务纷纷采取“一卖了之”的办法甩包袱,前车之鉴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实在应该引起行业的注意。
近几年,由于经济形势的不稳和国企地位的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青年把进入水务等国有资本经营的公用企业作为排在当公务员、谋事业单位身份之后的第三选择,这是令人十分忧虑的。
改革是解决发展困难的根本之途。但解决供水等公用企业的冗员问题,难度越来越大,根本原因在于:产生冗员的原因是多样的、复杂的,而这些原因有些确实不合理,有的则合理、合情乃至合法,有的居于灰色状态。比如,安置复转军人就是合法、合理之举,安排职工子弟则属合情。只是一旦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就会转化为危害。笔者认为,改革没有万全之策,却是必由之路。关键是实行政企分开,利用市场机制应对体制的不正当要求。对职工子弟,鉴于我国的电信、电力等优势国企乃至公安等公权部门普遍存在内部安排就业的现象(学术上称之“国家利益部门化”),现阶段单纯禁止供水行业也很不现实。在政企尚未分开的情况下,企业负责人在解决问题时一方面制定尽可能与市场用人标准接轨的内部标准,如公平考录、设置较高的学历条件等,但更重要的是按照现行制度公平对待每个人。
对即将来临的舆论风暴,特别是有人将站在道德高地对供水行业的冗员问题进行的严厉声讨,经过上述分析,就会冷静对待。
邵阳市自来水公司纵火案暴露了深藏在供水行业的深层次悲剧,我们必须吸取血的教训。从国家层面,应当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继续推进水务改革,中心是明确政府责任、实现政企分开,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减少行政干预;而供水企业的经营班子,面临着行业发展环境恶化、体制胁迫和领导强求、职工家庭需要等多方压力,不同的体制存在不同的问题,但都不应妨碍班子公平地对待职工;同时,职工也承受着工资低、社会不公、子女就业难等各种焦虑,但不应以极端手段解决矛盾。邵阳纵火案的具体案情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和最后公布,但以纵火方式杀人自戕,不仅给无辜者及其家庭带来了飞来横祸,给社会徒增戾气,原有难题也无法得到解决。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否则就会模糊是非、丧失底线,更多的人就会理直气壮地挑战法律和良知,社会就会滑向人心丧乱的乱世光景。这是一切正直之士都应该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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